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22日晚间,“七天五板”太龙药业再发公告称,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此前,太龙药业分别于11月18日、21日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均强调: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市场信息,太龙药业股价异动或受新冠药、供销社两个热点概念影响。11月17日,太龙药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称,双*连口服液被列入北京、广东、河南、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市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公司已积极做好原料储备,合理规划生产,可以保障产品的充足供应。
11月21日,太龙药业回答投资者提问称,公司目前暂未与供销社开展合作,未来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