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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被授权使用商标是否影响资产完整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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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被授权使用商标是否影响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

——普通许可VS排他许可VS独占许可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发行人”)于年9月23日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民生健康专注于维生素与矿物质补充剂领域,是集维生素与矿物质类非处方药品和保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拥有15项商标为控股股东无偿授权发行人使用,包括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其中部分授权已截止。

请发行人:

(1)结合上述商标的授权背景、报告期内使用情况、产生收益,说明授权使用商标对发行人的重要性,发行人被授权使用商标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能够确保发行人长期使用。

(2)结合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的区分,说明采取不同许可方式的原因,普通许可的商标被授权给其他主体使用的情况(如有),以及被授权企业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上述商标的授权背景、报告期内使用情况、产生收益,说明授权使用商标对发行人的重要性,发行人被授权使用商标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能够确保发行人长期使用

1.商标授权的背景及商标授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和民生药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民生药业系“民生”相关文字和图案商标的注册人,发行人及其前身设立及经营过程中,出于整体品牌管理考虑,沿用了“民生”相关的文字和图案作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商号或商标。

同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民生健康”系列商标,仅能由已持有“民生”相关商标的在先权利人即民生药业申请注册,发行人自身无法单独作为权利人申请。进一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的规定,由此,民生药业亦无法将“民生健康”系列商标转让给发行人。

鉴于上述历史原因和法律规定限制,发行人控股股东民生药业沿用“民生”商标授权使用模式,将“民生健康”系列商标无偿授权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

2.授权使用商标的使用情况及重要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将授权商标用于展示企业名称,发行人向终端消费者推广的品牌主要为“21金维他”。报告期内,发行人“21金维他”系列产品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90%以上,且发行人已就“21金维他”取得系列注册商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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