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黄一帆四年前,一纸《授权协议》宣告海悦药业和莱美药业(.SZ)携手合作。然而,牵手仅一年,双方却最终选择对薄公堂。
如今,海悦药业和莱美药业的销售授权纠纷还在持续发酵。
2月18日,莱美药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下称“莱美医药”)收到长春新区法院寄出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海悦药业起诉上市公司及莱美医药,并冻结了上市公司银行账户.75万元资金。
据了解,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月20日,记者联系到了莱美药业。公司方面表示,本案中莱美医药进行的所有交易均为具有商业实质的真实交易,无违规销售情况,未曾赠送体验装处方药。莱美药业表示,将积极应诉保障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赠送体验装成新事端向公众赠送不符现行规定
根据公告显示,海悦药业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海悦药业与莱美医药签订《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后,双方协商为快速开辟市场,在市场初期向消费者开展优惠推广活动,海悦药业与莱美医药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他达拉非片体验装赠送比例。
在后续销售过程中,海悦药业认为莱美医药未将其赠送的他达拉非片赠送与消费者,而是以一定的销售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额.75万元。因此,海悦药业请求将该部分销售额支付给自身。
根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年8月7日,海悦药业曾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