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安徽华昌高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高科”)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于年1月21日依法裁定破产重整,和县人民法院于年2月2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华昌高科管理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工业微生物板块目前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化规模,公司经多次考察并论证后认为华昌高科位于当地精细化工产业园,其现有闲置资源有较高盘活潜力,通过改造其现有设备设施,能快速形成公司工业微生物板块所需的原料药、高端中间体、特殊功能化学品的生产能力。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参与华昌高科破产重整,成为其重整投资人。年11月30日中美华东与管理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华昌高科将在破产重整后由中美华东收购其%股权,原股东权益将调整为零,中美华东将以增资形式投入1.08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和清偿华昌高科《重整计划》涉及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华昌高科债权人将以法定比例受偿,不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中美华东及重整后的华昌高科不再负有清偿义务。
除此之外,中美华东计划对华昌高科生产线、公用系统等进行合理规划并进行新的投入,以激活华昌高科产能并引入新产品,此部分工作预计将于年3月底之前完成。
本次交易按照公司投资审批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华昌高科《重整计划》已于年12月27日经和县人民法院裁定通过,本次裁决依法对华昌高科、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华昌高科管理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公布和财政部备案的国内首批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于年正式入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于年分别入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管理人名册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管理人名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成立日期: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厚文;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