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生物谷,股票代码,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最近有了新进展。
生物谷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查认为,生物谷公司虽然注册地在云南省,但其属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北交所成立后,生物谷公司平移至北交所,成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北京金融法院对北交所及其上市公司所涉案件集中管辖,因此生物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投资者汪某的代理人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近日收到了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以上《裁定书》。
臧小丽律师介绍,生物谷被投资者提起索赔,主要是因为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及实控人林艳和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事。
《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3号》认定的涉嫌违规事实是:林艳和系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亦是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金沙江投资是生物谷的控股股东。为满足金沙江投资的资金需求,年8月至年3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其中年度占用资金1.22亿元,年1月至3月占用资金1.55亿元,截至年7月19日已归还占用资金2千万,未归还占用资金2.5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国新证券(原“华融证券”)为生物谷的保荐机构,生物谷资金被占用期间,也正是国新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
云南证监局认定,国新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及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二、国新证券出具的《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治理专项核查报告》中,未对生物谷年关联交易披露情况发表恰当核查意见。
三、未采取充分的措施履行年报督导职责,未就年报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正式书面报。
年9月9日,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国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北交所也曾于年7月11日对华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北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臧小丽律师指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实质上也会导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投资者有权索赔。
目前,已有投资者将生物谷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以及保荐机构国新证券,列入被告名单,要求他们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初定为:凡是在年8月27日到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生物谷股票,且在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据悉,生物谷是北交所成立以来,首家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生物谷投资者索赔案,也被称为“北交所股民索赔第一案”。
生物谷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
3、买卖生物谷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期间:从第一笔买入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年9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部分投资者诉佳电股份案一审胜诉;
2.部分投资者诉金正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案一审胜诉;
3.部分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一审胜诉;
4.部分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二审胜诉;
5.部分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案收二审法院《民事调解书》;
6.部分投资者诉某东北地区上市公司案收《民事调解书》及调解款;
7.部分保千里投资者另诉银信资产评估等被告案一审胜诉;
8.部分投资者诉抚顺特钢二审上诉后裁定发回重审;
9.部分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二审上诉后裁定撤销原裁定部分内容;
10.部分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胜诉;
11.部分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一审胜诉;
12.海润光伏投资者诉九润管业等被告案二审胜诉;
12.部分佳电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3.部分皇台酒业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年9月以来庭审安排
1..9.15,投资者诉中天能源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9.16,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3..9.22,投资者诉围海股份案一审谈话(宁波中院);
4..9.23,代表中安科股票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5..9.26,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6..9.26,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7..9.27,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二审开庭(陕西高院);
8..9.27,投资者诉神雾环保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9..9.30,代表中安科股票索赔投资者对预重整方案表决;
10..10.9,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1..10.10,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12..10.13,投资者诉围海股份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13..10.21,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一审开庭(兰州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年9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申请强制执行(石家庄中院);
2.投资者诉新大洲案,申请强制执行(海口中院);
3.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申请强制执行(济南中院);
4.投资者诉中安科等案,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5.投资者诉海印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6.投资者诉东方金钰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投资者诉新大洲案,法院已受理(海口中院);
8.投资者诉科迪乳业案,已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9.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0.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1.投资者诉摩登大道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2.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13.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已提交起诉(贵阳中院);
14.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法院已受理(济南中院);
15.投资者诉保千里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6.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已提交起诉(北京三中院);
17.投资者诉安妮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厦门中院);
18.投资者诉八菱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南宁中院);
19.投资者诉豫金刚石案,已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0.投资者诉航天通信案,已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21.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已提交起诉(珠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