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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监高连带赔偿责任认定以康美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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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作为A股市场曾经的千亿市值白马股,因公开发行债券未能按期偿还违约,牵出其财务造假的事实,法院判定参与财务造假事实并签署审计报告的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成为A股市场董监高连带赔偿责任第一案,判定结果一出,引致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而轰动一时。本文以康美药业案件为例研究董监高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认定,希冀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参考建议。

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康美药业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董监高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董监高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5%、10%、20%的连带赔偿责任。

现将康美药业案件对董监高责任认定依据及法律规定的董监高职责报告如下:

一、公众公司董监高的法律责任认定

(一)以中国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出具的行政处罚认定

年8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向康美药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号)认定:康美药业《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康美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证券法》规定的虚假记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据此中国证监会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唐煦、陈磊等21名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关于对虚假记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规定,对康美药业时任董监高人员做出行政处罚。本案被告董监高均是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员。

(二)以对虚假报告投赞成票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定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投赞成票的董事有马兴田等9名,在监事会上投赞成票的监事有罗家谦等3名,签署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的有林国雄等5名。《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投赞成票的董事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等9名,在监事会上投赞成票的监事有罗家谦等3名;签署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的有林国雄等5名。《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投赞成票的董事有马兴田等9名,在监事会上投赞成票的监事有罗家谦等3名,签署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的有林国雄等6名。

康美药业案件被告及承担法律责任董监高人员总共19名,均是对虚假记载报告投赞成票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监高人员。

(三)部分董监高人员免责认定

中国证监会对被告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法院查明,被告唐煦、陈磊作为康美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康美药业《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审议和保证前述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仅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康美药业《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康美药业案件对虚假陈述日为年4月20日,揭露日年10月16日,基准日为年12月4日,《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不在本案件判决之内,二人不属于案涉虚假陈述行为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法院对董监高责任认定包括:一是董监高否因虚假记载信息披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是董监高是否对虚假记载信息披露文件投赞成票并在书面文件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三是被行政处罚人员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是否发生在基准日之前。四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参与财务造假,如勤勉尽责是否可能发现财务造假,推定是否存在过失责任。前述四个条件同时满足,可认定属于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法定责任。

二、董监高职责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监高职责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监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私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违法行为。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公司法》对董监高职责只规定了禁止情形,法律责任界定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证券法》关于董监高职责的规定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保证发行人及时披露信息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职责义务。董监高无法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发表意见并要求发行人披露,发行人不披露的,董监高可自行申请披露。

综上,根据法律规定,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公司治理职责,保证公司定期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披露重大事件。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过错推定董监高法律责任。

三、董监高公司治理职责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董事应当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审慎履行职责并对所审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对所审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提供决策所需的进一步信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董事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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