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挂网采购结果的通知沪药事药品〔〕79号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51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13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药品信息及红*绿线价格提示。药品信息于年12月3日生效议价,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
二、药品询价议价
具体议价规则详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13号)。
三、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更新
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询价议价系统内更新采购价格,更新的外省市采购价格待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询价议价系统操作指南。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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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附件: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年12月2日
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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