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97版)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方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董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有效的。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势。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董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漳州市人民*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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