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采访史立臣
近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让药企行贿丑闻再次被曝光于众。原江苏医院老年及中*科主任张鹏、主治医师朱伟因受贿罪被判刑,扬子江药业、正大天晴、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全资子公司)等多家知名医药企业卷入其中。医药贿赂屡见不鲜。新京报记者曾梳理年1月-年7月的相关数据,医药行贿涉及超过家医疗相关企业和个人,且大多发生在药品销售、流通环节。12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医药代表须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平台备案,并且只能通过在医疗机构当面沟通等形式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的改革能否遏制医药贿赂?专家表示,在现有的医药代表格局下,要遏制行业不良行为还有一定的距离。医院科室受贿案公开,扬子江药业涉案年7月,扬州市检察院公开发布消息称,依法对医院老年及中*科主任张鹏、主治医师朱伟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时隔近一年后,年6月,张鹏、朱伟相继被判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医院老年科为该院的内设机构,在该科主任张鹏的默许下,朱伟多次收取数名药品供应商药品回扣。朱伟每次收取回扣时,扣除自己的份额后再将余款交给张鹏,张鹏将余款与科室其他医生私分。年1月至年4月,该科室共计收受药品回扣款人民币90余万元,均被该科室医生私分。而近日判决书的公开,也让其中的药企行贿案浮出水面。判决书显示,扬子江药业集团销售员韩某在年12月至年12月,按左克1.5元/支、法克3元/支、韦迪4.5元/支、西锐5元/支的标准给医院老年、中*科药品回扣,每月约多元。扬子江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