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白癜风的注意事项 http://m.39.net/pf/a_6619433.html这次中秋节裁员实在太恶心人,想了想还是决定写点东西。
我写这些文字的目的有两个:第一,请教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这种签了3年合同,4个月试用期没到,工作两个月就直接辞退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合同法;第二,希望马上要开始找工作的年应届毕业生注意,千万别来扬子江药业集团,甚至还在大一大二的大学生也要留意,千万不要来。我们这批届应届生招了大概人,7月12号入职,9月13号上午通知了七八十个左右,其中40多个人直接辞退,还有40个左右参加制造部门的双选,加上之前自己离职的人,大概在入职两个月的时间里,只剩下人,并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还会多次裁员,最后可能只留下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人,也就是说,6月份入职的名员工,在几个月的试用期间,会裁掉到多名,裁这么多人,是招聘的时候一点都没有说到的。(最新的消息是裁75%,个人几个月之后只留几十个)下面说说裁员依据,因为裁员的事情招聘的时候没有说,所以这个所谓的依据也只是人事找了个借口而已,如下所示一项项说amp;amp;amp;amp;amp;amp;lt;imgsrc=amp;amp;amp;amp;amp;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