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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12日丨海王英特龙(.HK)公布,年10月12日,公司全资附属海王长健与海王药业(公司同系附属公司及关连人士)订立代销协议,据此,海王长健将购买由海王药业制造的若干药品以在中国进行分销,为期由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
建议年、年及年采购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1亿元、人民币1.4亿元及人民币1.8亿元。
公告日期,海王药业由海王集团全资拥有,而海王集团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根据GEM上市规则,海王生物为公司控股股东。
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11条,海王药业为海王生物的联系人,并因此成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代销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年1月4日,公司收购海王长健的全部股权,旨在扩大公司于药品及保健食品市场营销、销售及分销的业务。
董事会认为,订立代销协议将透过分销及销售药品为集团带来更高的营业收入,从而对集团盈利能力带来积极影响;及协助集团扩展其市场营销团队及零售网络并增强其与分销商及零售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