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今日,甘李药业(.SH)收报35.89元,涨幅5.59%。
昨日晚间,甘李药业发布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甘忠如,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甘忠如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7.12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甘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00万元(含.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甘忠如直接持有公司.52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1.54%。除直接持股外,甘忠如还通过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8.46%的股权。因此,甘忠如合计控制公司40.00%的股权,是甘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00万股计算,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将变为.00万股。本次发行结束后,甘忠如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增加至.52万股,以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43.05%之股权,仍为甘李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甘李药业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甘李药业于年6月29日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万股,发行价格63.32元/股,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琦、马可。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甘李药业上市公告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5.4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24.41亿元。
甘李药业年6月15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4.41亿元,分别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重组甘精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胰岛素产业化项目”、“重组赖脯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生物中试研究项目”、“生物信息项目”、“化药制剂中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甘李药业发行费用共计.95万元(包含增值税金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和保荐费用.00万元。
甘李药业于年6月11日发布的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经公司年5月19日的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