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上接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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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财务数据为年审计数。
2、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为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金集中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公司运营持续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涉及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号),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全部为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99%,全部为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截止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09%。
六、备查文件
1、国药一致《公司章程》
2、国药一致《董事会议事规则》
3、国药一致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公告编号:-06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年3月18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在广州召开,董事长刘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和听取了下列事项并形成相关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