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
本报记者伍月明广州报道
随着国家对原料药垄断行为的查处日益趋严,子公司卷入的巨额原料药垄断案,是否会使得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SZ)的未来遭遇“连锁反应”?
11月10日,特一药业称,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年,特一药业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宁制药”)曾卷入一起原料药垄断案中,并由此受到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43万元。
记者发现,在此次定增事宜中,上述行政处罚被证监会所提及,并要求公司说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定向增发。
特一药业对此回应,新宁制药本次处罚罚款金额比例为销售额的4%,不在“较高的处罚幅度”范围内,上述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针对新宁制药上述处罚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记者向特一药业方面致电致函。11月10日下午,特一药业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新宁制药的业绩表现较为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认可了新宁制药“积极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主管部门认可,新宁制药一直正常经营。公司以及子公司至今在经营方面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
原料药垄断案处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