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7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7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冯建芝私分国有资产、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医院副院长、和顺县人口和计生妇幼服务中心主任冯建芝,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对其受贿违法所得及赃款予以没收、追缴。
《判决书》显示,冯建芝在担任县计妇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河北省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杭州鼎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5位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好处费,共计折合人民币70.31万元。其中,年至今,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中区副经理史某为感谢冯建芝在药品订购、货款结算等方面的关照,于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在冯建芝办公室送给0.3万元现金,冯予以收受。
企查查显示,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是由国药集团与山西省医药集团携手打造、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管控的山西省最大医药健康产业平台,所属集团为国药集团。从股权上看,国药控股持有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80%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国药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