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动因分析及防范
尚菲
摘要本文以年曝光的上市公司惊天丑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的财务舞弊为典型案例,运用“三角理论”对其动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为社会公众分析判断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提供借鉴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康美药业财务舞弊动因防范
一、案件背景
(一)公司基本情况
康美药业成立于年,主营中药材种植和生产、中药材贸易、中药药片、制剂的生产与销售等。此外,康美药业还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生产等领域,是我国中药行业的龙头企业。康美药业于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二)案件回顾
康美药业多年来饱受存贷双高的诟病。年10月,有媒体公开质疑康美药业货币资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偏高等,康美药业旋即发布公告予以澄清。年12月,康美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年4月,康美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年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年5月,康美药业主动戴帽变更为“ST康美”。年8月,康美药业收到证监会《行*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康美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年累计虚增收入.23亿元、—年累计虚增营业利润20.72亿元;年虚增资产36.05亿元;年虚增货币资金.44亿元;—年关联方累计违规占用康美药业资金.19亿元。康美药业的财务舞弊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影响极为恶劣,严重挑战广大社会公众的承受力,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康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运用“三角理论”分析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动因
“三角理论”也被称为“三因素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产生舞弊的原因是由压力/动机、机会、借口3种因素组成的。其中,压力/动机是舞弊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可以来自企业内部,也可能产生于企业外部;机会是指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存在漏洞而给舞弊者行使舞弊行为带来的便利;借口指为撇清自身责任,舞弊者为自己的舞弊行为寻找的合理化理由。三者关系如图1所示。下文分别从这3种因素着手,对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分析。
图1财务舞弊三角理论
(一)压力/动机因素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的压力/动机因素主要包括偿债压力、*策压力、融资动机及保市动机。
1.偿债压力
(1)分析康美药业—年短期偿债能力,结果见表1。
表1康美药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通常,现金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越高,表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从表1可以看出,康美药业年、年、年更正前的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持平,年更正后的短期偿债能力则大幅下跌,现金比率由更正前的1.33下跌至0.16,速动比率由更正前的1.55下跌至0.62,流动比率由更正前的2.21下跌至2.03。年各项指标与年更正后基本持平,其中现金比率进一步下跌,仅为0.07,意味着康美药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在大幅下降。
(2)分析康美药业—年的长期偿债能力,结果见表2。
表2康美药业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通常,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产权比率等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越高,表明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弱。从表2可以看出,康美药业年、年、年更正前的长期偿债能力相差较小,年更正后的长期偿债能力略有下降,年进一步下降,意味着康美药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在逐渐下降。
偿债能力的下降对还本付息压力极大的康美药业来说绝非好事。为防止这一不利信息被贷款行掌握,从而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康美药业必须瞒天过海,编造偿债能力更强的财务报表,增加银行的信心,确保银行继续向其发放贷款。
2.*策压力
近年来,市场经济下行,我国各行业普遍受到冲击,经济发展不理想,企业发展难,老百姓的日子更难,尤其是就医问题越来越严峻。为缓解就医难、就医贵这一直接关系老百姓福祉的难题,国家在医药企业推行“两票制”,给像康美药业这样的制药企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受“两票制”影响,医药企业之前支付给各级经销商的“回扣”“佣金”“过票费”等,在“两票制”出台后经过“税务筹划”纷纷以“服务费”“会议费”“推广费”的名义转化到利润表的“销售费用”里,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直线下降。对于需要时刻向外界传达良好业绩的康美药业来说,这是万万不能透露给市场的,所以康美药业不得不选择掩盖事实,通过操纵利润表来操纵广大股民的注意力。
3.融资动机
但是最常见的商品项目代码书写错误是将其中的两个相邻数字写颠倒,譬如将上述代码写成(末两位数颠倒了).但它的校验码也是7,校验失效!因此简单求和的方法很少被采用.
4.保市动机
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有着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方面。如果上市公司在两个连续的会计年度内不断亏损,就存在退市的风险,如果3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则会被直接终止上市资格。因此,上市公司一旦出现经营不善或者亏损迹象时,通常会铤而走险通过财务舞弊来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业绩良好的信号,营造企业经营良好的假象,康美药业也不例外。
(二)机会因素
1.治理结构不完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有效防范风险,而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股权过于集中会影响治理结构,极易引发财务舞弊。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7.64%的股权,“一股独大”明显。在康美药业“爆雷”前,马兴田、许冬瑾还分别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这种治理结构严重影响董事会的决策,为财务舞弊提供了“温床”。
2.内部控制失效
康美药业自年上市以来,连续18年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其开展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审计,多年来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内控审计均未发现重大缺陷。然而,在康美药业案发后,正中珠江为康美药业出具的年内控审计报告中却认为康美药业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中,正中珠江认为康美药业存在内控流程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缺陷。与此趋同,康美药业内控评价报告在年之前一直为“不存在重大缺陷,评价有效”,年却一反常态改为“存在重大缺陷,评价无效”,与内控审计报告结论一致。由此可见,康美药业制定的内控措施和手段均流于形式,公司整体缺乏风险意识和内控意识,内控严重失效。
康美药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2种:一种是依赖股价的上涨或者增发股票;第二种是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发放债券。无论哪种方式,康美药业都需要一套完美的财务报表。当实际情况与预期相悖时,为保证融资渠道畅通,康美药业选择通过财务舞弊来粉饰财务报表,从而同时达到上述两个目的。
康美药业年虚增货币资金.44亿元的消息一经曝出,公众哗然,是何等高明的手段可以逃脱严苛的货币资金审计。经查实,康美药业大量使用伪造、变造银行对账单,虚构大额存单等手段虚增货币资金。年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执行函证程序时对大额货币资金通过邮寄方式函证,仅有少量账户执行现场函证程序。在案发后的年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获得的上期(年)重要账户银行流水与年同一银行账户流水存在不一致。以上事实使我们有理由怀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影响,货币资金审计存在故意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的嫌疑。
4.外部监管不力
多年来,社会上对康美药业质疑不断。投资者刘志清自年8月起多次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康美药业存在虚假回购、虚假陈述、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要求证监会予以查处。但收到的答复是“未发现康美药业存在举报所涉的违法情况”。康美药业之所以能够在多方质疑的情况下依然稳健屹立,可以归结为两个监管不力:一是证监会监管不力,对康美药业年报及相关信息披露没有及时进行核查考证,对外界质疑未予重视,放任康美药业的舞弊行为,最终引发严重后果;二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不力、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实际监督作用。
5.舞弊成本过低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罚款60万元,对康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与康美药业—年累计虚增收入.23亿元相比,相差悬殊。处罚与收益严重失衡,舞弊成本过低。
(三)借口因素
显而易见的财务舞弊事实,康美药业却找出各种借口否认舞弊性质,为自身开脱。例如,公司将各项舞弊结果的原因全部归结为错误,财务报表层面都为会计差错:核算错误、款项支付错误、收入统计错误、成本结转错误等。康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他认为康美药业是会计差错,而产生大量会计差错的原因为公司业务发展太快、内控措施不健全、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总之不是财务舞弊。这些借口为舞弊提供了“合理化”外衣,蒙蔽了社会公众。
三、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优化股权结构,防止“一股独大”,可以考虑选择多个占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共同管理上市公司。
第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首先应由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进行提名,更好地保障独立董事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实施独立董事责任监督制度,对于监督不到位的独立董事,要列入独立董事黑名单,收回独立董事报酬,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第三,提升监事会的职权,考虑赋予监事会罢免董事和高管的权力,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事”作用。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意识,建立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保证畅通的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从上到下筑牢内控堡垒。
(三)增强审计的独立性
打破现行的受托关系,可考虑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之间增加一道屏障,比如地方注协,起到润滑作用,好比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支付宝,从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受威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对其进行及时警醒,利剑高悬。通过不断合并与重组,尤其是跨地域的合并,逐步提高资本市场审计服务的集中度,调整审计市场结构,提高审计质量。
(四)强化外部监管
一是强化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的监管,配备高素质的办案人员,成立上市公司专项研究小组,对上市公司的年报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异常及时跟踪,认真对待公众举报,有效地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进一步蔓延。二是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监管,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水平教育,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五)加大处罚力度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最高处罚限额为60万元,个人处罚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不止一项罪名的会数罪并罚,过低的违法成本,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根据经济效益原则,只要财务舞弊为上市公司带来的收益大于60万元,那么财务舞弊就是可操作的。通过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获得的收益通常会达到千万级、亿级直至康美药业的百亿级别。因此,要防范财务舞弊,必须从源头上着手,加大处罚力度,当处罚金额远远高于收益时,舞弊就不会随随便便发生,理性的经济人会自觉放弃舞弊行为。
参考文献
[1]赵选民.从“存贷双高”看企业财务舞弊——以康美药业为例[J].经营与管理,(12):54-56.
[2]唐昆.基于康美药业内控失败的案例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6):-.
[3]王秀珍.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分析[J].经济师,(2):98-.
[4]皮海洲.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的背后[J].中国外资,(9):78-79.
[5]*世忠.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延伸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17):3-6.
[6]ST康美.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DB/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