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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15 4:09:00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粤52破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6月4日裁定受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重整期间由破产重整管理人代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接收财产。有关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诉讼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涉诉讼活动债权人应依法向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其他债权人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应提供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申报债权时间为45天,即年6月11日至年7月25日。破产重整管理人受理申报债权地址是:广东省普宁市普宁大道中药材专业市场东大门15栋号;联系人:王律师、汤律师;联系-,-.申报债权的网址是:
  特此公告


  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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