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29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甘李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H)。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万股,均为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24.4亿元,主要用于胰岛素产业化项目、重组甘精胰岛素及重组赖脯胰岛素产品在美国注册上市项目等。本次发行上市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并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承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甘李药业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为甘李药业股份改制、私募融资、上市辅导、申报及反馈等提供了全流程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主办人为合伙人王川律师、非权益合伙人王冰律师和合伙人胡廷锋律师。
甘李药业主要从事重组胰岛素类似物原料药及注射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作为国内首家实现大规模生产销售重组胰岛素类似物的中国企业,甘李药业改写了中国糖尿病患者依赖进口重组人胰岛素类似物的历史。甘李药业以卓越的生产和销售能力,成为国内胰岛素主要供应商之一。年至年,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年化复合增长率达到24.12%,净利润年化复合增长率达到27.0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1.05亿元。
本次发行上市是甘李药业登陆资本市场的重要里程碑。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甘李药业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合伙人简介
王川律师
北京办公室合伙人
专业领域:资本市场/证券,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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